第138章(1 / 2)

第136回 小雨庄——黑山庄;偶尔失手的演技派

偊偊碌碌,路行近半日,出城门后不久便到了小雨庄。

这座庄子毗邻京郊,前河后山,地段极好,是当年兴盛时期的勇毅侯府为唯一的嫡出大小姐置办的嫁妆,后来盛老太太为着盛紘仕途需要用钱,曾典卖掉一大半。

待盛家境况渐好后,这里的地却很难赎回,是以盛紘又给老太太在别处另置了庄子,可老太太到底心里惦记,便时时注意打听哪家急用钱,几年下来,老太太又陆陆续续买回些许田地,统共五百八十亩。

老崔头本就是千挑万选后陪嫁过来的,老实勤恳不说,庄稼手艺又好,崔妈妈是他童年失散的青梅竹马,两人多年后重逢,叫老太太知道了,费了好些力气和银钱把崔妈妈从另一户人家里弄出来,他们俩得偿所愿,成亲生子,更对老太太感恩戴德,忠心不二。

老夫妻诚意报效之下,是以小雨庄看着总比旁处田庄打理得兴旺些。

明兰蒙着帷帽,坐着小轿,缓缓巡视庄子和佃户,只见满眼的田垄一望无际,间中有黄牛白狗,蔬菜粮食垂垂累实,庄户们大多认识,见了明兰的轿乘过来,都放下锄头农活,笑着或鞠躬或磕头,一派盛世田园。

明兰颇觉满意。

「如今庄稼可好?」回到宅院后,明兰高坐厅堂上首,细细垂问,老崔头笑眼眯着,垂首恭敬道:「都好都好,今年风调雨顺,大约可比去年多收些庄赋,前几年旱得厉害,又逢上江淮那块兵乱,京中粮价飞涨,老太太和六…哦,和夫人都没想着催租加赋,还体恤他们的日子,多加安抚。他们都说,外头哪有咱们这儿这么厚道仁慈的主子呀!」

明兰翻了翻桌上的田册,抬头笑道:「老崔管事,口齿可见伶俐呀!这么能说会道的,回头叫老太太瞧瞧,定然有趣。」

老崔头粗黑的脸立时红了,他素知明兰的本事,索性也不装了,便把心里的意思说了出来,明兰大吃一惊,轻呼道:「要买地?」

老崔头用力点头,脸上露出兴奋之意:「这阵子也不知怎么回事,白通河这一带有好几处大片的庄子要脱手,我细细探了,地是好地,反正这几年庄子里有积余,不如扩些吧。」

明兰思忖片刻,简短道:「照老样子,你把要买多少田地、田地的主家,还有价钱等一干事宜都细细写了,回头叫人送来山对边的黑山庄给我,我瞧了妥当,再与你说。」

老崔头当下恭声应了。

明兰瞧他大喜过望的样子,心里失笑,大概古人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买地。

「…夫人不知道,老太太的庄子原本可有二三十顷大呢!后头那一整座山林也都是咱们的!」老崔头湿润着老眼感慨道,「若能将这里还成原先的模样,也不枉老太太的一番恩情了。」

明兰沉默了下,低声劝道:「我知道你是好意,但万事都得依着道理来,有好地能买就买些,但不可用强,免得惹出祸事来。」

老崔头连连哈腰笑着,拍胸脯保证:「就是借小老儿两胆,也不敢哪!老太太的规矩,这么多年来,哪回不是契书上写得清楚明白?夫人放心,绝出不了错!」

大约申时二三刻,明兰一行人便离了小雨庄直奔黑山庄,走时多带了几个人,虽不甚远,但路却不如城内的好,一路颠颠簸簸,直到天色黑得渐看不清路了才到。

小桃凭着车栏远眺,只见黑沉沉的田庄大门已影影在望,还有星星点点的火把点着,再近些,却瞧见丹橘和全柱媳妇还有一个矮矮黑黑的汉子当前而站,后头跟着一大群人。

马车行驶到门口,那矮矮黑黑的汉子立马上前跪下,大声道:「小的巴老福,给夫人请安了,夫人这一路辛苦了,里头一应屋舍都预备好了,就等着夫人呢。」

小桃和绿枝跳下车子,拱手而立,朝对面的丹橘打了个眼色,丹橘微微点头。

马车内传出端丽的语音:「巴管事快请起,你辛苦了,黑着天还这么等在门口,我来得不是时候了。」

「哪里的事!」火把映着,巴老福一脸逢迎讨好,「夫人是贵人,能抽空来瞅瞅庄子,那是咱们的福气,咱们盼还盼不来呢!」

明兰并不多话,只问:「老爷可来了?」

巴老福起身答道:「老爷下午就使人来传了,说晚些就到。」

「成了,你留几个人在门口等等老爷,我们先进去了。」明兰略略放心。

巴老福高声应了,立刻着人大开前门,马车缓缓进庄,后头一应丫鬟仆妇跟从。

庄里的主屋早已灯火通明,只见里头桌椅几架俱被抆拭得干干净净,器物也摆放得整齐大方,明兰微微点头,转身进里屋,发觉里头已收拾一整。常用的羊角宫灯放在床头小几上,梨花木圆桌上摆着一套青玉葵瓣的暖瓷茶具,壶口还微微冒着茶香,明兰屏息一嗅,正是她素日爱喝的金桂茉莉花茶。

明兰疲惫的坐到炕边,笑了起来:「我们家丹橘姑娘可愈发能干了呀,这么半日就收拾得如此妥帖,嗯,学成了,好嫁人了!」

丹橘一点也不害羞,板着脸过去给明兰解衣带:「您省省吧,这一整日把您累的,说话都变音了,当我听不出来!还有这一脸的土,髻子也乱了,好在您没下车叫人瞧见!赶紧先洗洗吧,有话叫全柱家的去传。」

秦桑从内屋进来,温温笑着:「热水都好了,夫人去洗吧,幸亏我带足了两匣子沐浴香精,不然怕不够用的。」

上辈子最后一年,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,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,粗砺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,然后伤痕退了,结成茧子;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,晚上一脱掉鞋,就是满脚的血泡,浸在凉水里,透心的疼,以前穿高跟鞋疼的是脚掌,现在穿运动鞋走路疼的是脚跟,小腿肚子哆嗦得像弦子,躺在床上,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。

都市女孩累得沾枕就睡,可心里十分踏实,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,晚上做梦还想着,等下回开同学会,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都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。

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!

可如今,虽前呼后拥,一大堆人伺候着,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,便是累极了,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,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。

古代仕途皆流血,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,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,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,却转眼因父兄获罪,而被罚入教坊司,甚至沦为官妓。

每每想起这些,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,他从不贪功冒进,从不投机钻营,也不挥霍家业,为官算是清正,做人颇为圆滑,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,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子的义务,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。

说起盛家,前几日,因端午节快到,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,小桃探来消息,说是为着给长枫说亲的事,盛紘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。

长枫虽是庶出,但胜在卖相好,俊秀风雅,谈吐不俗(酷似少年时的盛紘,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太太),很讨人喜欢,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,父兄得力不说,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得不错,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,是以盛紘一放出风声,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。

不过盛紘到底心眼明白,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,於是提出,家世只要说得过去就成,须以女方人品为第一考虑,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,最好性子还有点烈。

「枫哥儿那性子,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子!」盛紘说得很含蓄,「既能替他撑住场面(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),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(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)!」

王氏傻眼,这要求也太具体了,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:「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!」

「本也没指望你。」盛紘没好气道,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,也信不过她的眼光。

——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,闷闷的发笑,她几乎可以想像这场景。

可盛紘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,於是只好去求老太太出马。偏老太太最近养养重孙子,逗逗重孙女,过得十分和谐,根本不想再蹚浑水,如今正和盛紘磨着呢。

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,盛紘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的,人生在世,果然不能贪图得太过了……丹橘端着晚膳进来时,却见明兰抱着一本册子,已沉沉睡去了,便替她掩好被毯,轻轻退了出去。

到了戌时末,顾廷烨及一行亲卫扈从才快马疾驰而来,眼看着一排十余个刚从校阅场下来的戎装男儿,俱是飞骑骏马,高大魁梧,脸上还残留着军戎战阵上的杀气,巴老福更老实了,连笑脸都僵了,一路点头哈腰的把顾廷烨迎进庄内,往主屋去了。

庄中仆役都忙着替整队亲卫牵马入槽,余下的骑卫去早已备好的厢房歇息,一路走着,却见公孙猛并屠氏兄弟快步迎上前来。

「谢大哥!」公孙猛朗声大喊,上去搭着一个二十余岁的骑装青年的肩膀,热络道,「你们可来了!」谢昂回头而笑,大掌拍着公孙猛,笑道:「阿猛!」转眼瞧见后头两人,又大声道,「屠大哥,屠二哥!」

屠龙是个三十多岁的壮实汉子,一条刀疤斜斜从额头延伸至鼻梁,一笑起来颇见狰狞, 他大笑道:「你别乐!小阿猛不是惦记你,他惦记的是今日校场上的风光。」

闻听此言,阿猛果然闷闷不乐:「我叔偏不让我去,我想护着夫人也是要紧的,谁知夫人却叫我陪几个小丫头押送行李!」

「你小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!」屠虎笑得很痞,「你老叔是为你着想,你好好读书习武,回头正经考个武举才是真的!似咱们兄弟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,那是没指望了!」

公孙猛虽个子不小,实则才十四岁,少年心性,很快便释怀了,只缠着谢昂问这问那。

「对了,谢大哥,都这么晚了,你们作甚非要赶回来?」